2013年07月25日,重庆,市民展示从黄水汽车站购买的“白条”车票。这种“白条”车票其实就是售票人员自己在一张纸上写上出发时间、目的地、票价、发车时间、车牌,连汽车站的章都没有,更无地方财政及地方税务的公章和彩色印刷的底纹。
荣获“2012重庆非去不可十大旅游名片”和“2012最美休闲旅游景区”称号的黄水镇,当前正值2013中国黄水国际民俗生态旅游节暨重庆黄水林海消夏旅游节,吸引不少游客慕名而来消暑度夏,不曾想到会遇到“白条”车票这样尴尬的场面。不少游客担心,“白条”车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没有正规车票,旅途发生意外,会给受害旅客维权代理较大的障碍。
针对车站售“白条”车票的行为,中豪律师事务所徐永毅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市民在消费时,纳税人就必须开具发票。黄水汽车站给消费者“白条”车票是违法行为,作为纳税人,有义务开具发票,在消费者要求的情况下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车站的此种做法是严重违法违规的,税务管理部门可依法对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