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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拉皮条” 创意过头是“疮意”

去了一趟狐尾山海上明珠塔,市民方先生心里有种烦恼不吐不快。他觉得,作为厦门著名景点之一,这里的一些“摆设”实在丢人。近日,他致电媒体表示了忧虑:“什么‘拉皮条’‘求包养’‘耍流氓’,这些小牌子如果是放在店里卖也就算了,可是摆在让游客拍照的地方,太不雅观了。这里是面向全国各地游客的景点,还有很多是小朋友呢。”(1月8日《厦门晚报》)

■司马童(浙江宁波)

显然,市民眼里“煞风景”的拍照道具,其实是旅游景点将网络上“自黑取乐”的东西,当作宝贝一般地“拿来”就用了。

尽管有工作人员辩解称,之前没有接到游客投诉过,如果是学生团体来参观,会提前将“拉皮条”“耍流氓”等牌子收起来,等学生走后再重新摆出来。那么,倘若是成年游客带着孩子一同登塔来玩,这种“耳目污染”又如何得到防控呢?

旅游景点跟其他经营一样,创收不易,自然更看重创意揽客。对于提供不文明小牌子的“特殊服务”,厦门海上明珠塔的管理者称,“只是供游客娱乐拍照用的,增添游玩的乐趣,没有其他意义。”我却以为,这哪是“没有意义”,恰恰是“颇具深意”:有道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在别的景点鲜见这样的“自黑”道具和“自黑”拍照,到了你这儿眼开眼闭地自成“特色”,这当中的“创收优势”岂不一目了然矣!或许,正是缘于这番考虑与盘算,这些很具争议的牌子和“奖状”,才会“已经存在好长一段日子了”。

说景区不懂创意过头是“疮意”,或是感觉不到“拉皮条”“求包养”的牌牌匾匾藏潜忧,那就显然太过天真和无邪了。“真糊涂”和“装糊涂”的区别在哪里?媒体报道似乎已经给出了答案。记者上午去采访,下午就得到了管理处工作人员的答复:管理处负责人在了解了媒体反馈的情况后,决定采纳市民建议,将涉嫌不文明的小牌子全部撤下了。这当然可以理解为“闻过则喜,有则改之”,但想想此前“很长一段日子”的熟视无睹,有些“含义”或许也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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