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旅游频道> 旅游资讯> 正文

25岁以下加收300元?旅行社被罚款4万元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旅游局获悉,该局通报了两起旅行社违规处罚情况通报,其中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高新分社因违反《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出现因旅游者年龄差异加收费用、因合同中未载明规定内容等违规行为,被合计处罚4.6万元。此外,成都新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团时,出现未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违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6万元。

据介绍,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高新分社在2014年9月11日与旅游者张某等3人签订了9月12日至16日赴丽江、大理旅游的合同。该旅行社因张某等3人中的一人年龄在25岁以下,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加收费用300元。以上事实违反了《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因旅游者年龄差异加收费用的违规,被处以罚款6000元。同时,该旅行社在与张某等人签订的合同中未载明旅游行程安排等规定内容,且在年内因相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介于该旅行社有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整改的行为,可适当从轻,被处以罚款4万元。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