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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将是大势所趋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中,“破除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被排在了第一项,具体措施将在2015年6月底前出台。跨省跨区域设立分社的门槛将有望降低,这让旅行社业界蠢蠢欲动,而此前广之旅原董事长卢建旭称计划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收并购计划,似乎已经嗅到政策动向抢先谋划。业界人士预计,旅行社实现异地组团业务将变为可能,而旅行社的收购之路亦将减少阻力,对提高行业集中度而言,这是一大利好。

跨省设分社门槛有望降低

旅行社跨省经营终于得到政策上的支持。去年8月份,《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提出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强调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针对“破除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这一项,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虽然自2009年5月份开始,关于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地域和资金限制已经逐步放宽,但要实现跨省设立分社,仍然存在较高门槛。根据2009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且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另外,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由此可得,一方面,旅行社服务网点只能设立在分社的行政区域内,也就相应减少了旅游产品的营销渠道;另一方面,开设分社需要动辄几万至几十万的资金,增加了旅行社的成本负担。

业界人士表示,尽管现在具体措施尚未出台,但政策限制的破除,或将从时间、资金方面大大降低旅行社跨省设分社的成本。

异地开辟组团业务营收诱人

“对于旅行社而言,最大的利好应当是能够在异地开辟组团业务。而这一点是之前我们难以做到的。”南湖国旅策划推广部副总监苏峰坦言,“走出去”是旅行社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据了解,南湖国旅在重庆、新疆、四川、云南、香港等重点旅游城市均开设地接业务,同时在佛山、东莞、中山、深圳、江门、肇庆等珠江三角洲城市建立了超过120家营业网点。但依照目前的模式,在省外依然只做地接业务,而未涉足组团。

实际上,在异地开设分社所能获得的效益提升很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他曾经在济南经营某旅行社办事处,而后办事处变更为该社济南分公司,改为分社后,业务量翻一番,公司品牌价值增强,合作的组团社亦越来越多。

另一方面,业界人士表示,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如果旅行社通过连锁加盟的商业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开设服务网点,地接社将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立自己的直销网点,变身组团社,突破原有的地方保护主义,扩充渠道的同时,亦能健全产品链,增强核心竞争力。

业内人士指出,旅行社全国布网的政策壁垒一旦破除,竞争力将大幅度提升,以地面服务见长的旅行社,将在面对面服务上比在线旅游企业更具有优势,这也将成为传统旅行社O2O转型的一大契机。“原来受制于地域,传统地方大型旅行社没有办法全国收客,而在线旅游正是在打破空间限制下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一旦这种优势不复存在,传统旅行社和在线旅游商之间很有可能会出现新的变化。”

大型旅行社收购之路将加速

处在传统行业转型时期,旅行社业掀起了兼并收购的热潮。自2013年其,万达旅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启收购计划,自2013年以来,万达集团已收购湖北新航线国旅、北京环行五洲旅行社、江西亚细亚国际旅行社、安徽环球国际旅行社、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岛中青旅[-1.44% 资金 研报]国际行社有限公司、无锡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光大旅行集团、南京原野国际旅行社、湖南省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昆明风光国际旅游等十一家旅行社。万达文化集团副总裁莫跃明曾公开表示,万达旅业准备了20亿元的资金量用于收购。

作为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巨头之一,广之旅原董事长2014年底透露的全国范围收并购计划再次受到关注。该社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收并购工作,通过获取目标企业的优势资源,包括其品牌、持有的特殊经营资质、完善的销售网络、客源市场、在当地的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本土化熟悉当地旅游市场的优秀经营管理团队等快速进入当地市场,取得市场强势。

然而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传统旅业毕竟占少数。对于那些想要展开收购工作,而资金实力有限的旅行社而言,这一政策的放宽或将带来利好。“我们还可以预见的是,旅行社在外地收购或将更容易。”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分析道,之前因受政策限制,在异地开设分社成本高,对于一些旅行社而言,与其开设分社,不如在异地开展收购,但由于一些地接社漫天要价,造成了不小的收购阻力。当政策限制得以破除后,异地收购的难度或有所降低。“毕竟收购不成,也可以在当地开设分社。”

跨省开设门店前路多艰

在异地开设分社有利可图,亦暗藏风险。一些旅行社为快速扩大经营规模和网络,在不同区域和城市设立分社,数量较多。按照《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分社为非独立法人,其经营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都由设立社承担。因此,对于设立社来说,对数量众多、地域跨度大的分社如何监管,存在不小的难度。

而实际上,近年来部分旅行社企业门店数量有所下降。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4年期间,部分中型旅行社两年内关闭门店数量占总门店数量的20%以上,有些甚至达到近50%。业界人士表示,对于大中型出境社而言,盲目地快速扩张,无论在资金上,还是管理上都将构成困难,进而造成管理不到位,资金欠缺等问题,近年来发生过设立社因分社违法违规经营受到牵连,丧失出境游资质的实例。

记者调查发现,异地设分社有利可图,让不少经营者不惜铤而走险,近年来因违规设立分社而受到处罚的案例不在少数。2011年,西安某旅行社在杨凌示范区工设立的 “杨凌营业部”更名为西安某旅行社“杨凌分社”,由于分社经营手续不全,未取得《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陕西省旅游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11年,海南10家旅行社因未按时足额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业务经营许可证被吊销,停止经营旅行社业务;2012年,11家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并办理换发手续,被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014年,香港某旅行社未取得合法旅游经营资质,与湖北一家保险公司合作,组织保险公司客户到港澳旅游,属非法经营,受到严惩。

据业界人士透露,目前旅行社行业内存在一些打擦边球现象,如某公司是一家旅行社在异地开设的分公司,只办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登记备案,未取得《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在未备案期间,分公司开始在互联网等相关平台上开展旅游经营业务,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应予以惩罚。

行业集中度提升是大势所趋

旅行社行业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朝品牌化、网络化发展,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刘思敏表示,破除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这一政策的出台,为提高旅行社行业集中度提供了有利之机。

对于有实力的旅行社而言,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它们提供了走出去的可能,异地开分社,将有望降低时间成本、资金成本,组团社能够在异地开设地接业务,也就意味着行业发展也将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屏障,令有实力的旅行社实现更好地走网络化、品牌化道路。

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网络化管理也将为异地开设分社提供有利的技术条件,进而降低管理难度。

另外,随着更多有实力的旅行社走出去,产品线也将更加全面,这也将进一步提高旅行社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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