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上海旅游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旅游报
记者日前获悉,新修订的《上海市旅游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贯彻实施旅游法、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变化,2014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旅游条例进行第二次修订,修订后的旅游条例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丁伟指出,此次修订体现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对旅游条例和旅游法不一致的内容,按法制统一原则进行调整;二是结合上海实际,对旅游法、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进行细化和落实;三是体现上海旅游业发展特色的条款。修订内容包括促进旅游业管理体制完善、加强对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新兴旅游业态的促进与规范3个方面。修订重点包括,建立市、区县、主要景区(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三级旅游管理体制,强调旅游突发事件属地化管理,保障特殊群体旅游者享受便利和优惠,细化旅行社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的条件,促进和规范邮轮旅游、网络旅游等新兴业态发展,确立农家旅游促进发展、适度监管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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