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提出的“515战略”明确指出,要加强导游的培训和管理,其中重点工作之一就是需从实际出发,对导游进行分层管理,按照初、中、高级分层次界定导游资格。那么,导游员分层管理如何从实际出发,关键一点在于导游分层过程中的科学性,清醒地认识这一点将有助于为分层管理注入新活力,也有助于更务实、持续、顺利地开展这一工作。
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说,导游员分层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就是《导游员管理实施办法》第27条: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4个等级。长期以来,各省市就是根据以上级别分类对导游员进行管理,特别是自2011年起,国家旅游局重启中断多年的高级导游员考试,开放导游员职业等级上升通道,为导游员分层管理创造了良好条件,与此相配合的是,一些省市对通过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的人员给予奖励,在导游员年审培训中根据初级、中级、高级不同层次人员设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及形式等。各省市借助导游员等级考试,鼓励导游员积极主动进行自我素质提升,强化导游队伍整体素质,并形成初步的分层次管理,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客观地分析以考试为核心基础形成的导游层次分类具有可取性的同时,也有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例如,有的导游员实践能力很强,但应试能力较弱,在日常带团工作中广受游客好评,却得不到权威部门认定;再比如,由于考高级在学历方面有限定,有的导游员可能只是初中学历,但在行业中摸爬滚打了20多年,无论是知识还是能力均非常出色,但却没有资格参加高级导游考试,只能不情愿地揣着中级导游证。正是基于这样或那样的不完善之处,如何对导游员进行科学分层需引起行政管理部门及导游行业组织的重视和关注。实际上,随着游客需求的不断升级、智慧旅游的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无论市场还是游客,无论是行业还是社会都对导游员提出了新需求和新要求,单单以考试来划分导游等级的分层制显然很难满足时下的需要,对当前行业认定的初级、中级、高级应当赋予新的内容和内涵。正因如此,国家旅游局在去年11月下发的《关于促进导游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推动导游行业组织建立游客对导游服务的评价制度和优质服务奖励制度,健全导游的诚信体系。从此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和启发,除了分数外,在导游员分层管理中,还应当考虑其他一些重要因素:实际业务水平、个人诚信、职业道德、获奖获优等等。
所以,面临时代新要求,在设计、落实导游分层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当在现有导游等级考试基础上,充分结合导游员职业道德、文明旅游、带团质量、爱岗敬业等综合因素,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精准的评定标准和方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分层管理应考虑实行动态管理,持续跟踪导游员综合素养,以弥补当前导游等级考试一考定终身的不足。
在分层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这些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的同时,同样不能忽视的就是要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让高品质导游获得高导服费,也就是要将分层管理机制与导游员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导游员的主动性、参与性,变“要我参评”为“我要参评”。当前,绝大部分情况下在导游日常带团工作中,不管是初级导游还是中级导游,抑或高级导游,他们每天的导服费是一样的,这严重影响了导游报考中高级考试的积极性。还是那句话,市场的问题用市场来解决,针对这一情况,用行政命令强行规定,高级导游比初级导游员导服费高出一截,这是行不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导游行业组织应充分借助互联网技术、研究市场经济规律,通过高品质导游预约机制等,让高品质导游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应有的导游服务费,体现“物以稀为贵”“一分钱一分货”的市场经济规律。只有这样,分层管理才真正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驱动力。
从实际出发,科学做好导游员分层管理工作,这其中还需要行政管理部门、导游行业组织以及导游自身不断地思考、探索和完善,以更有智慧、更务实的原则和方法去建设和应对,让导游队伍更有活力,更具魅力,让导游群体实现体面劳动,提升社会地位。(彭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