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与周边国家的旅游资源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并且多年来拥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沿边开发开放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云南不断强化大湄公河次区域和孟中印缅地区旅游合作,加强与老挝、柬埔寨、泰国、越南、新加坡等国的旅游合作,沿边开发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提升云南旅游沿边开发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建立跨境旅游合作区势在必行。”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云南拥有4060公里的边境线,占全国陆地边境的1/5,与老挝、缅甸、越南直接接壤,与泰国、印度等多个国家毗邻,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南亚最便捷的陆路通道,云南北上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下可连接海上丝绸之路,在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中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
云南旅游是极具潜力走向世界的产业,云南与周边国家的旅游资源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并且多年来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旅游业已成为云南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沿边开发开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为云南旅游业深化开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介绍,长期以来,云南在对外开放进程中,注重提升旅游沿边开发开放水平,不断强化大湄公河次区域(GMS)旅游合作、孟中印缅地区旅游合作,不断加强与老挝、柬埔寨、泰国、越南、新加坡等国的旅游合作,云南旅游对外交流合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在喻顶成看来,为进一步提升云南旅游沿边开发开放的层次和水平,云南希望在建立跨境旅游合作区方面进行探索,就是考虑以旅游为主导,通过机制体制创新,由相邻两国或多国在边境双方或多方划定一定范围,由双边或多边共同规划管理,共同制定并执行有利于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实现旅游者、旅游产业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旅游和旅游相关产业在区域内高度聚集,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云南探索建立跨境旅游合作区,是适应国际国内旅游发展趋势以及云南旅游升级发展的客观需求,是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与周边国家合作发展的现实需要,是云南沿边地区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有效选择,对于推动我国与相邻国家之间深化合作、互利发展,促进云南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喻顶成说。
“云南探索建立跨境旅游合作区,还面临诸多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迫切希望得到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喻顶成建议,国家批准云南探索建立跨境旅游合作区;推动建立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国家层面的磋商协调机制,就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的相关具体问题进行磋商,并促成双边(多边)政府间签署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框架协议,对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的法律框架、运行模式、监管方式、优惠政策、市场准入、争端解决等重大问题予以规定;以建立中越、中缅、中老三个方向的跨境旅游合作区为突破口,加强与越南、缅甸、老挝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跨国旅游线路(产品)打造、市场主体培育、旅游联合营销、市场监管服务、人才培养交流等7个重点领域的互动与合作,并分别从财税、金融、投融资、出入境、旅游服务管理等方面推动制定有利于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