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积极处理游客旅游投诉,加大游客须知宣传力度,提高游客维权意识,结合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维护全省旅游市场秩序。
记者获悉,2014年,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接听旅游投诉(咨询)电话5160余次;收到旅游投诉101起,受理有效投诉92起;受理网上投诉24起。经游客反馈,满意率为100%,理赔金额180185元。
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报名参加旅行团的游客,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如果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全相关证据,回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拨打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电话进行旅游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