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旅游频道> 旅游资讯> 正文

泰国旅游车刹车失灵坠崖 中国游客3死14伤

救援人员运送伤者。新华社发

3月25日当地时间11时50分左右,陕西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赴泰国普吉、斯米兰双飞六日游旅游团在由普吉岛前往斯米兰途中,由于旅游车刹车失灵,车辆冲向路面下方深坑,造成3人死亡、1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要求有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着手事故应对及处置工作。

事故

大巴刹车失灵3人被甩出

中国驻普吉领事办公室说,当地时间11时40分左右,一辆旅游大客车在普吉岛卡塔海滩附近的山路上行驶时,因刹车失灵发生侧翻,跌入路旁山沟。大巴上有18名中国游客、一名当地导游,一名司机。两名女游客和一名男游客被甩出车外遇难;其余游客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其中3人伤势较重,医生建议留院观察。

救援人员表示,这起车祸较为严重。普吉岛当地新闻报道称,由于前往芭东景点的山路崎岖,所以该大巴改走帕塔克路。不过,以上两条路线都经常发生大巴交通事故。当地官员表示,承运游客的部分大巴存在质量不规范问题。

该旅游大巴隶属于泰国OA出租车公司,大巴司机为35岁的卡宗维科。

中国驻普吉领事办公室当天下午派人前往医院看望受伤游客。普吉领办表示,3名伤势较重的游客均为外伤,没有伤及内脏,因而不需要重症监护;其余人伤势较轻。

普吉岛国际志愿旅游警察陈晨称,他在当地时间19时左右来到医院并了解到,伤势较重的3名游客中一人为骨折,一人鼻骨正在检查是否骨折,另一人腰部受伤,也在接受进一步检查。所幸三人均无生命危险,意识清晰。其余游客有的仍在检查,基本为轻伤,他们愿意留在医院,等待下一步共同行动。

这个旅行团来自陕西省,当天是他们赴普吉行程的首日,不料遭遇意外。普吉领办已经通过国内旅游部门和旅行社通知遇难者家属,并将协助他们尽快办理来泰手续。普吉领办将协助家属与泰国相关方面协商,处理后续赔偿问题。

处置

我驻外机构现场处置理赔程序启动

中国驻普吉领事办公室第一时间与普吉府政府交涉,要求医院全力救治伤员并做好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后,国家旅游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着手事故应对及处置工作。国家旅游局工作组还将赴泰开展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会商。

据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介绍,目前国家旅游局驻新加坡旅游办事处派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与我国驻泰国使馆及泰国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核实情况,保持密切沟通,配合使馆做好相关工作。与此同时,通过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核实该团队有关信息,掌握旅游团队动态,国家旅游局和陕西省旅游局持续关注事故进展情况。国家旅游局还责成陕西省旅游局和陕西国际旅行社,督促泰国地接社配合做好受伤游客的救治工作,安抚受伤游客和死者家属情绪,及时启动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置工作。

据了解,目前受伤14名游客中,住院治疗3人,其中2人伤势较重需转院治疗。该旅游团当地接待社泰国金彩佳运旅游有限公司已派人赶赴事发地协助处理事故。

国际志愿旅游警察陈晨说,他在医院了解到,泰方地接社为泰国金彩佳运旅游有限公司,已经事先为中国游客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已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医院,正在协商赔偿事宜。

普吉领办介绍,2014年专门设立中国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部分原因是考虑到不断增长的赴普吉中国游客的需求,协助维护他们的权益。

提醒

当地事故多发游客提前做足“功课”

普吉领办表示,这次车祸属于意外事件,中国游客出行前最好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只有事前购买好旅游意外保险,如果不幸发生意外,才会多一重保障。团队游客可以向旅行社提出购买保险,自由行游客可以在保险公司购买。如果没有购买,索赔过程将比较漫长,也缺乏保障。

普吉领办特别提醒,普吉芭东地区山路多,需要特别注意行车安全。泰国媒体报道,25日发生事故的芭东山山路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去年1月,由于山路坡度过大,一辆客车刹车不及时,撞死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事故过程中连人带车拖行数百米。此后,普吉府政府考虑禁止旅游大巴和卡车通过芭东山山路,但因为担心增加其他山路的交通负担,这一设想始终未能付诸实施。

“泰国道路安全文化”组织说,今年头两个月,普吉岛发生361起严重交通事故,总计导致8人死亡、388人受伤。这一团体每天从救援人员、警方以及其他公开或非公开渠道收集交通事故数据。据这一团体统计,2014年,普吉岛总共发生4643起交通事故,导致78人死亡、5410人受伤。

普吉领办表示,普吉当地近年来发生的游客事故大体有两类:海上游玩安全和山路交通安全。建议前往泰国旅游的游客行前认真浏览中国驻泰国使领馆网站,那里有针对包括普吉岛等景点在内的安全须知、事项提醒,有的还有具体案例说明。希望中国游客做好行前准备。据新华社电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