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信的旅行社提出黄牌警告、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旅行社实行黑名单制度,直至强制实行市场退出……昨天,在沈阳市诚信建设暨3.15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旅游局副局长刘延民表示,沈阳市旅行社诚信经营评价工作已全面启动。
沈阳市旅游局联合市质监局、市信用办,启动了全市旅行社诚信经营评价工作。将设立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旅行社全部纳入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包含企业规模建设、诚信素质情况、诚信经营情况、诚信履约能力、导游员队伍建设、旅游安全工作、旅游投诉工作、失信扣分项目、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票否决项目等九大类54项指标。比如,在诚信经营情况一项评价中,还特别将“分支机构诚信经营”列入其中,强调旅行社服务网点要严格按照“四统一”原则(旅行社与其内设业务部门和营业部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不得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方式非法转让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开展诚信经营。诚信评价体系创新地引入了金融、信用考核指标。
沈阳市旅游局对旅行社诚信星级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评定性复核工作,对标准提高的上升诚信星级,对不符合标准的降低直至取消诚信星级。对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得申请旅行社诚信星级评价。对失信的旅行社提出黄牌警告、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旅行社实行黑名单制度,直至强制实行市场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