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努力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还是推动城市形象转变,沈阳旅游市场的进一步放开,对于民间资本无疑是一次新机遇。
日前,沈阳市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允许通过合资、独资、股份制、拍卖、租赁、承包、托管等多种方式出让旅游景区经营权,促进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各类经济主体可以通过直接投资、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旅游资源。
数据显示,“十二五”以来,沈阳旅游业总收入保持着年均17.1%的增长速度。2014年,沈阳全市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065.6亿元。旅游招商项目总投额约1800亿元。
旅游业最基本的经济本质是通过搬运做好市场需求与市场供给之间的匹配。而在释放直接消费动力、产业发展动力、城镇化动力的过程中,旅游业的发展还会为地区带来价值提升效应、品牌效应、生态效应、幸福价值效应。
显然,沈阳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在近日召开的沈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会议上,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就强调,要紧紧抓住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旅游业的重大机遇,努力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使蓬勃发展的旅游业成为沈阳迈向振兴发展新阶段的有力引擎。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沈阳旅游业将实现游客接待量1.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250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8%,实现产业定位由一般性产业向战略性支柱产业转变,产品开发由传统资源向城市综合资源转变,发展模式由行政主体向市场主体转变,城市形象由工业城市向工业城市和旅游城市并重转变。